金市教职成高〔2010〕4号
关于加强我市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0〕20号)要求,为保证我市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市加强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教学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中各类技能培训工作,仍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精神,由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动员组织其中有一定学习能力的人员参加文化课学习、考核,提升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学历层次。
各中职学校、成技校要主动参与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承担双证制培训文化课教学和管理。
二、文化课程设置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文化课学习包括语文、数学、科学、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4门必修课程,高中文化课采用省教育厅组织编写和出版的教材,初中文化课选用教材由县(市、区)自定。
文化课培训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课时要求如下:
课程名称 | 成人职业高中 | 成人初中 | ||
总课时数 | 其中面授 | 总课时数 | 其中面授 | |
1.语文 | 300 | 100 | 210 | 70 |
2.数学 | 210 | 70 | 150 | 50 |
3.科学(高中分设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任选一门) | 210 | 70 | 120 | 40 |
4.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 | 180 | 60 | 180 | 60 |
合 计 | 900 | 300 | 660 | 220 |
三、文化课考核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文化课考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组织实施,高中由金华市教育局组织(义乌市自行负责),初中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高中文化课考核成绩实行等第制,分A等(80分及以上)、B等(60-79分)、C等(45-59分)和D等(44分及以下)四个等第评定。高中文化课中语文、数学、科学和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4门必修课程由金华市教育局于每年6月、12月组织统一考试,具体由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实施。
四、学分管理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实行学分制。参与文化课培训的机构要为学员建立学业档案(金华市成年居民学业档案登记表见附件),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学员取得的学分进行核对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复审。要认真做好学业档案,严格学分管。
学分由文化课面授和各类技能培训的课时、技能证书等级、文化课考核成绩等三部分组成,学分有效期限为6年。具体折算方法为:
——文化课面授和各类技能培训的课时:按累计课时计算,每10课时折算为1学分。各地在认定技能和文化培训学分时,须经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有效。
——技能证书等级:学员经过各类技能培训后,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均可折算成相应的学分。按初级(含农业绿色证书)、中级、高级及以上,分别折算为10学分、20学分和30学分。
——文化课考核成绩:按每门课程计算,考核成绩为A、B、C、D等,分别折算为15学分、10学分、5学分和3学分。
五、学历认定
凡参加所有文化必修课考核、学业档案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高中为80学分、初中为60学分)的成年居民,或者参加过文化课培训,4门文化必修课考核都在B等以上,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居民,经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成人 “双证制”成人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根据学历文凭管理权限,成人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由金华市教育局验印,成人初中毕业证书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验印。
金华市教育局每年12月底组织毕业证书统一验印工作,毕业时间统一为每年的12月31日。